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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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1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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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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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1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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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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