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我站先后对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等四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及增项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申请类别 | 评定结果 | 备注 |
1 |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 | 公路工程甲级复核换证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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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隧道专项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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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 公路工程甲级复核换证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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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申请增项 | 1.乳化沥青破乳速度;2.乳化沥青粒子电荷;3.乳化沥青筛上剩余量;4.恩格拉粘度;5.道路标准粘度;6.蒸发残留物含量 | 通过 |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
4 | 河南万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申请增项 | 1.改性沥青弹性恢复;2.改性沥青离析;3.乳化沥青破乳速度;4.乳化沥青粒子电荷;5.乳化沥青筛上残留物;6.蒸发残留物含量 | 通过除“改性沥青离析”以外的其它5个增项的申请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我站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电子邮箱:wangxr@moc.gov.cn;传真:010-65292774。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二00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