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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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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一、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 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实验室。
      4. 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充分发挥效能,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5. 实验室仪器、设备逐步对学院内教师、研究生开放。
      6.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7. 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8.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 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
      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二、 实验室管理办法
      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 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3. 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
      4.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
      5. 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6. 因有些仪器设备必须有规定的预热时间,故需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预约登记,否则管理人员将不能保
      证做实验的时间。
      7. 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8. 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三、 管理人员职责
      1. 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
      2. 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
      设备完好率。
      3.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5. 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力求减少质量差错,杜绝质量事故,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申请作出安排调整。
      7. 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8. 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9.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1. 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四、 实验室安全制度
      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
      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 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
      防护。
      9.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五、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
      1. 办公环境应与实验环境分开,以确保良好实验条件。
      2. 实验室的高压气瓶应按要求存放, 保持良好的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3. 实验室需要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电源电压变动应在±10%
      内,要求有足够的负荷量。
      4. 实验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六、 实验室卫生制度
      1. 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
      2. 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3. 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与保卫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其他废液(
      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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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心实验室由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为科研人员服务;若学生独立上机操作,必须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机。
    <2>上机测试必须预先预约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实验。
    <3>不得用仪器设备的计算机做与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严格按各台仪器的操作规程操作.
    <4>仪器设备使用完后送样人员必须填写使用记录,包括测试项目、机时数(或费用),并签字。
    <5>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6>本中心实验室各台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有关资料均有固定保存处,阅读完后请放回原处,勿带出室外。
    <7>严禁在实验室水槽中排放腐蚀及剧毒溶液,倾倒少量废液必须用大量水冲洗。实验结束后,注意检查各气体、水、电是否关闭,并搞好实验室台面及地面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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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防火和清洁卫生工作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以维护实验室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院、系(所)、教研室(研究室)和实验室四级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人由教研室、研究室或实验室主任指定。
      第三条 学院设立由分管安全卫生工作的学院、系(所)和院办公室负责人(9--11人)组成的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小组,指导、检查、落实全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并定期评比和通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第四条 系(所)行政负责人和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任,分别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和清洁卫生工作负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人(姓名须挂贴在实验室门口上方),具体负责该间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对违反《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并经劝告不改的一切人员,有权停止其正在实验室进行的工作,以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和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 一切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须自觉遵守本《管理条例》和《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服从该间实一律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本科生和专科生实验课的安全卫生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落实。有危险的实验操作,应在教师现场指导下进行,并有应急措施。出现意外事故,师生应通力排除险情, 及时报警,事后应书面报告学院管理小组。
      第七条 各实验室对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制订出有关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剧毒与麻醉性药品等,应存放在院二级仓内统一保管。常用的、危险性较小的药品可少量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地方;对氢气和有毒气体钢瓶应贴有明显标志,放在远离火源、靠近门口处,均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登记。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器材、药品等拿回宿舍使用或存放。
      第八条 各实验室要定期检查和认真维护防火、防爆和防盗等设施。对于本单位包干区的防火器材要保持清洁且用过后要及时上报进行补充。要经常检查电线、电闸、煤气阀门等有无不安全隐患,需要更换的要及时上报给院办,以便整改。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防止漏电、短路事故发生。电线及正在使用的电器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第九条 实验楼大厅和走廊,不得堆放报废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实验台和废纸箱等杂物;除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外,禁止停放单车,切实保证大楼安全信道的畅通和环境的整洁。
      第十条 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坚持每天小扫、每月大搞的制度。实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板和整理台面物品。实验室清出的垃圾和试剂、药品空瓶(须清除掉余液和废渣后),要分别倒(放)到指定的位置。要认真做好门前的三包工作。
      第十一条 师生在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先进、奖学金、奖教金的参考依据之一。
      对违反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每年终,学院对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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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一、 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本实验室燃气、电源、水掣总开关位置,熟悉防火器材(灭火筒、防火砂等)及各种钢瓶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不熟悉者不准做实验。
    2、每一次实验,必须预先了解所用药品和仪器的性能与操作规程,防止化学反应及实验操作过程发生着火和爆炸。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师生应通力排除抢救,事后要作书面报告。
    3、离开实验室必须拔除个人所用的电源插头,关闭水、气开关;临时离开实验室正在进行的实验必须委托别人照管。
      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必须检查整个实验室的安全情况,逐个检查火、水掣开关,务必关好全实验室的燃气电源总开关。
    4、领用或购入的溶剂的数量要适宜,并且务须妥善分类放置。易燃、易爆药品由使用者保管和负安全责任。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可用于制造**品和精神药品的试剂,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用与管理。
    5、气体钢瓶放置靠近实验室门口,并须远离电炉、烘箱和火源;每个钢瓶要贴字标明气种及保管人姓名,如遇火警,要尽可能抢运远离火警现场,每一个氢气钢瓶要附开关阀门或扳手,放在附近地点。
    6、空置的包装木箱、纸箱和旧布等杂品不准在实验室堆放,空试剂瓶要及时处理。实验楼内走廊,除灭火器材外,不准放置其他物品,切实消除一切隐患。
    7、下班时最后离开实验室者,须锁好门窗,注意防盗,防风雨。
    8、节假日加班实验,须预先经室主任批准后报所办公室备案,晚上和节假日,研究生要有2人以上、本科生要有教师或研究生陪同才准予进行实验,并要签名登记。所有人员在晚上须在23时前离开实验室,因故推迟的应到值班人员处登记,以利大楼安全管理。
    9、自觉爱护和管理好实验室内和分工负责维护的走廊上的防火器材 ,不得将杂物丢入防火砂箱。

    二、实验室卫生守则
    1、实验过程必须保持桌面和地板的清洁和整齐,与正在进行实验无关的药品、仪器和杂物不要放在实验桌面上。实验室里的一切物品务必要分类整齐摆放。
    2、实验室每天轮值打扫,垃圾要及时清理,按化学物品、玻璃和普通垃圾分类倒到指定的地方,以方便清洁工处理和减少危害。做到每周末小搞、每月大搞一次安全卫生工作。经检查不合格的,要补课。
    3、研究生、本科生每一学期完成论文实验后,必须对所在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清洁打扫,及时办理实验资料、借用仪器、药品的移交手续,经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人、指导教师和研究室主任签名认可后,研究所方给办理离校手续或上报成绩。

    三、 实验室秩序守则
    1、不准在实验室抽烟、煮吃食物和接待朋友。
    2、未经研究室主任及安全卫生责任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使用该实验工作室。
    3、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实验室打牌、下棋、聊天打闹、唱歌和开收录音机,在实验过程中不能看与实验无关的资料,保证注意力集中。
    4、非本实验所需和非本课题的药品、仪器和设备,未经有关教师同意,不能擅自取用,实验室的仪器、药品、工具等,未经批准不得拿回宿舍,否则作盗窃公物论处。
    5、未经室主任和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人同意,不能擅自配实验室门匙,违者给予公开批评,并担负今后由此发生的安全保卫责任。
    6、以上守则,敬请师生互相监督,切实执行,违者将视其造成事故的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整改。各研究室(或实验室)可结合具体情况,再制订出本室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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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参加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放射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条例,需向学校申请放射工作资格培训,纳入学校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定期检查身体,凡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佩带计量章,定期检测放射计量。
      放射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由任课老师负责放射源的使用与管理,任课老师必须强调有关注意事项,学生实验中应认真听取教师的指导。
      2、 操作放射源时,必须认真做好防护工作,所有安全门关好后才可以开动放射源,要掌握操作要领,确保实验操作时万无一失。
      3、 放射源都有良好屏蔽措施,实验室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实验中出现问题须及时向老师汇报。
      射线装置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
      1、 射线装置必须申报学校固定资产,纳入学校管理与监督。
      2、 每台射线装置必须有专人管理,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放射源的泄露情况,放射计量必须在国家规定安全范围内才可工作。
      3、 一个学期必须对射线装置大检查与维护一次,彻底排除有关隐患。

      事故应急方案:
      1、 一旦发现射线泄漏,必须马上停止实验,关闭防护装置,离开实验现场,并把情况及时汇报给专门管理人员。
      2、 射线装置专门管理人员必须马上采用有关专业技术,及时排除射线泄漏,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必须向有关领导反映。
      3、 若出现射线伤害,必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定期检查身体(主要是白细胞检查)。
      安全防护设备与装置安装部位及方法:
      1、 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设备主要是铁防护罩和铅玻璃门,其安全保护传感器是安装在防护门的开关位置上。
      2、 仪器有自动联保装置,以防万一操作失误而伤害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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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第一条 实验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本实验室燃气、电源、水掣总开关位置,熟悉防火器材(灭火筒、防火砂等)及各种钢瓶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不熟悉者不准做实验。
      第二条 每次实验,必须预先了解所用药品和仪器的性能与操作规程,防止化学反应及实验操作过程发生着火和爆炸。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师生应通力排除抢救,事后要作书面报告。
      第三条 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等药品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经常保持仪器和实验室整齐、清洁、干爽。
      第五条 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和煤气、水电开关。
      第六条 寒暑假和法定节日进入实验室加班,须预先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在实验室禁止吸烟,不得在实验室煮吃食物、打牌、下棋、聊天、打闹、唱歌和开收音机,保证注意力集中,保持实验室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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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6-26
    一、 进入实验室工作,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条例,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实验完毕,要及时清洁工作台,把清洁后的仪器、工具放回原处,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经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二、 学生在实验前须认真预习,掌握仪器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
      三、 做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除指定使用的仪器外,不得随意乱动其他设备,实验用品不准挪作它用。
      四、 要节约水、电和药品。对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五、 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或丢失仪器者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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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水之滨
    • 2008-06-28
    我学习学习.
  • 9#
    • lidexing
    • 2008-07-30
    很全面,谢谢了!
  • 10#
    • zhaoshumei
    • 2008-07-30
    真的很好,谢谢:defaul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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