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试验检测人员证书的通知
请我省通过交通部2010年7月试验检测过渡考试的试验检测人员,于3月28日以后每周一、周二到我站资质管理培训科(武侯祠大街180号交通厅白楼410室)领取《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一、原则上由考生报考单位派人来统一领取《合格证》,需持“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应附本单位领证人员名单及获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他人代领)到我站领证时需持身份证原件。 二、通过2006年和2007年考试已经取得证书的试验检测员,此次又有科目通过增项的,须将原证书原件交回,我站将在原证书上填发增项科目;通过2009年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在2010年考试中取得增项的检测员,需将原证书交回我站,才能领取新证书。 三、已经按时交回证书原件的2010年考试增项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和合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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