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09年度)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 318号),我站在汇总各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对甲级(专项)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工程师进行了复核评价,现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 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话(传真):010-6529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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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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