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组织200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9]1号)的精神,2009年共组织两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分别是2009年5月16日至17日(第一次),2009年10月17日至18日(第二次)。现将2009年5月过渡考试(第一次)广东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渡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次过渡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考试科目安排
| 2009年5月16日
| 2009年5月17日
| 上午9:00-10: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00
| 公路工程专业科目
| 公共基础
| 材料
| 交通安全
设施
| 公路
| 隧道
| 桥梁
| 机电工程
| 水运工程专业科目
| 公共基础
| 材料
| ---
| 结构
| ---
| 地基与基础
| [align=center] ---
|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20-87024139转1或4。 二、网上报名及报考材料审核受理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4月16日。 (二)报考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三)报考材料现场审核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415室;联系电话:020-86335951转4131、4152、4154,86334784(传真)。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原则上在个人所在单位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应当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含技师、高级工)技术任职资格。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学历条件高级技师除外):
1.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五)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考生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四、考试科目设置 过渡考试科目考试设置、等级、类别以及通过条件按照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执行。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2个专业,设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2个等级。
(二)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检测员考试只设专业科目。
(三)公路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考试专业科目分为: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水运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考试专业科目为: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四)每位考生可报考多个科目(其中:材料与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与隧道、桥梁与机电工程科目因考试安排为同一时间故不能同时报考)。 (五)考试方式实行纸质试卷考试的方式。 五、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自愿参加考试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料审核。网上报名通过后,将经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如申请人为在职取得学历的,须提供第一学历证明)、职称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如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6张近期小二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等报考材料一起,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或报考者个人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提交省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审核后将各类证件原件退回报考者。报考材料的真实性由报考者和所在单位负责。网上报名以及报考资料审核均通过后,方可取得参加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考试前10个工作日由考场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向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并收取考试费。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孙红、林丽,电话:020-87024139转1或4。 六、其他事项
(一)过渡考试仍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大纲(2007年版)》,考题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不超出大纲范围。省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二)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中通过的单科成绩在本次考试中仍然有效,所有的单科成绩有效期截止至过渡考试结束。
附件:1.200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区报考温馨提示 2.《2009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区报名统计表》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 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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