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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项目的建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 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
(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