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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安大学函授报考须知
    1#
    • admin
    • 2008-10-27
    报考须知
      1.招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相关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凡符合教育部文件中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在各设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在当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目前大多数省(区)已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形式进行报名,在报名确认时均采用现场数码照相的方式。
    请考生自7月下旬起密切关注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通知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3.考试科目

    层 次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专科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管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英语、民法

    文史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高中起点本科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

    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英语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英语
      注:统考科目按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其中2008年专升本科政治科目复习考试内容中,新增“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相关内容。
      4.考试时间:每年10月份的第二个双休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凡要在我校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我校录取。
      5.录取工作
      12月份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进行,我校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和各省招生办划定的全省统一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和成绩录取。对符合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条件者,只要考生在报名时填涂照顾项,将按各省照顾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录取。具体的录取原则和政策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各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经录取于来年春季入校学习,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6.收费标准及学习安排
      学校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收费。学生应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将该学年的学费一次交清。
      函授生在老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学生根据学校下发的教材和自学进度表有计划自学教材,按时完成作业,每学期到校内或函授站集中面授、考试。
      7.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1)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印制、陕西省教育厅验印、签盖“长安大学”印章的成人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并上网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并参加陕西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将按陕西省学位办及我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 2#
    • 杨村安
    • 2009-10-27
    高中起点本科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
  • 3#
    • wangtao6312
    • 2016-11-29
    哦哦,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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