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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某安置监理规划
    1#
    • zjjgongzi
    • 2008-07-20
    ××安置房工程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二、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监理规范》;
    6)、《×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安置房工程设计图纸》;
    3、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安置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安置房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三、监理范围和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包括图纸文件中的土建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
    2、 工作内容
    (1)、施工质量控制;
    (2)、施工进度控制;
    (3)、工程造价控制;
    (4)、合同管理;
    (5)、信息管理;
    (6)、协调管理。
      (二)、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目标:××天;
    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合同价××万元,不包括工程变更价款;
    3、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4、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工程进度控制
    (一)、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
    施工阶段进度目标分解:基础×天完成,主体×天完成,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天完成。
    (二)、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图1)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是





      否

      是




      否




    图1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图
    (三)、工程进度控制要点
    1、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的规定,可以用横道图和网络图表示,并应附有文字说明。监理工程师应对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审查、分析。
    (4)、对季度进度计划,应要求承包单位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5)、项目监理部应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
    (6)、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需要重新修改的,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四)、控制工程进度风险的措施
    1、对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
    (1)、项目监理部应依据总进度计划,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2)、应按月检查月实际进度,并将与计划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目标;
    (3)、要求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下)月工、料、机动态等》。
    2、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并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2)、必须延长工期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期延期申报表》,报项目监理部;
    (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工期延期申批表》,要求承包单位据此重新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3、运用监理的职责和权力
    (1)、停止付款
    进度严重偏差拖后,并没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拨乱拖后的时间,则采取停止付款的方法控制。
    (2)、误期损失赔偿
    进度严重偏差拖后,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拨乱拖后的时间,但对已造成的损失计算误期损失赔偿,避免风险转移。
    (3)、终止对承包单位的雇佣
      进度严重偏差拖后,并没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拨乱拖后的时间,同时也没有继续施工的能力,则采取终止对承包单位的雇佣。
    五、 工程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的分解(表1)
      工程质量目标分解表 表1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目标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目标
    1 地基与基础 合格 6 建筑电气 合格
    2 主体结构 合格
    3 建筑装饰装修 合格
    4 建筑屋面 合格
    5 建筑给排水 合格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图2)











    图2 工程物资质量控制程序图
    2、分项工程签认的基本程序图(图3)









      不合格






    图3 分项工程签认程序图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图(图4)

























    图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
    (三)、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1)、检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1)、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2)、查验施工轴线控制位置;
      3)、查验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
      4)、应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楼层放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3)、签认的材料报验
      1)、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检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确定文件;
      4)、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审查施工单位砼生产能力;
      ①、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及现场进行检查。
    (4)、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
    2)、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3)、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定采用的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监理部;
    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5)、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下)月工、料、机动态表》报监理部;
    2)、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应有检定证明。
    (6)、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方案(地下室施工方案、梁板砼施工方案、转换层模板支撑方案、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等)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审查其提供的签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应要求承包单位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在施工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4)、上述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核结论;
    5)、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应对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
      1)、应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
      2)、应对巡视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3)、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
    (2)、核查工程预检
      1)、要求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1)、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
      2)、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并予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4)、分项工程验收
      1)、要求承包单位在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2)、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6)、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5)、分部工程验收
      1)、应要求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应分别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在质监站的监督下,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会同各方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预验收及验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
    1)、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预验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报审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4)、竣工验收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档案馆各存一份。
    (四)、控制工程质量风险的措施
    1、旁站监督
      通过旁站监督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的发展变化、潜在的质量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控制;
      2、测量
    通过测量检查施工放线、建筑的平面几何尺寸、高程等严格控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避免发生技术性的错误;
    3、试验
    通过试验检测及时发现材料、拌和料配合比、成品的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控制工程质量;
    4、指令文件
      运用监理工程师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存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或整改要求,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5、规定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按监控程序工作是监理工作的必要的手段和依据,确保质量得以控制;
      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
      这是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手段,因此以支付控制权为保证的手段,来控制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和抗风险措施。
    六、工程造价控制
      (一)、工程造价控制程序
    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图5)


































    图5 工程款支付程序图



      2、竣工结算控制的程序(图6)





















      图6 竣工结算控制程序图
      (二)、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责任制度。
      2、经济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析投资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变更计量,把住工程量关;
    (3)、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4)、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控制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3、技术措施
    (1)、对技术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2)、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4、合同措施
    (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项目、价款进行控制;
    (2)、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七、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管理要
    1、工程变更无论由何方提出,均须按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经理转签。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经项目监理部;
    (2)、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经项目监理部;
    (3)、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签转项目监理部。
    2、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3、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4、有关各方应及时将工程变更的内容反映到施工图纸上;
    5、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
    6、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后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二)、费用索赔的管理要点
    1、项目监理部的索赔的原因的预测和防范
    (1)、加强对导致索赔的原因的预测和防范;
    (2)、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或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
    (3)、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及损失;
    (4)、随时跟踪索赔事件过程,随时收集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资料。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准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使索赔得到圆满的解决。
    2、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申请
    (1)、因下列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材料或其他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1)、战争、敌对行动、人侵行动等;
    2)、叛乱、恐怖活动、*、政变或内战等;
    3)、*、炸药、核放射性污染;
    4)、自然灾难,如地震、山洪爆发等。
    (2)、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
    1)、不利的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
    2)、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线等)及其他人为因素等。
    (3)、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1)、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2)、未按合同约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的增加;
    3)、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
    4)、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5)、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6)、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7)、凡合同未明确约定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费用;
    8)、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是要求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9)、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处理而支付的费用。
    (4)、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1)、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
    2)、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消,造成承包单位的额外的费用。
    3、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1)、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
    (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3)、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5、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做出答复。
    (三)、管理的程序
    1、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图7)























      不同意







    图7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图

    2、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图8)














      不同意



      不一致






    图8 工程延期管理程序图









    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图9)
















      不同意


      不一致








    图9 费用索赔管理程序图








    4、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图10)














      对决定不同意
      双方同意









    图10 合同争议调解程序图
    5、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图11)


















      协商一致 协商不一致



    图11 违约处理程序图
    6、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图(图12)
































    图12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程序图
    (四)、合同争议的协调方法
    1、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2、项目监理部收到合同一方或双方书面提出的调解争议的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在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应执行;
    4、合同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提请仲裁或诉讼)办理;
    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除非合同已经终止,项目监理仍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
    八、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
    (一)、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
    1、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采取直线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图(图13)

















    图13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图
      2、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情况(表2)
    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情况 表2

    号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职 称 专 业 备 注
    1 总 监 工程师 工民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民建
    3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水 电
    4 监理员 工程师 工民建

    (二)、监理人员的职能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公司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全部监理工作;
    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筑与结构专业及建筑装饰与装修专业的监理工作;
    3、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给排水、电气安装专业的监理工作;
    4、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
    5、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年×月×日项目监理部的全部人员进驻现场,开始正式的监理工作。
    九、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
    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表3)
      项目监理部主要设施及设备清单 表3

    号 名称 数 量 规 格 备注
    1 办公用房 1间 业主提供
    2 办公桌子、椅子 2套 业主提供
    3 电 话 1台 业主提供
    4 空 调 1台 业主提供
    5 文件柜 1张 业主提供
    6 打印、复印机 1台 在公司
    7 经纬仪 1台 DJ6 自备
    8
    水准仪 1台 S3 自备
    9 其它简略

    十、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部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有关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例会或监理工作会议,并指定专人整理会议纪要;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并将有关信息收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工程技术资料,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二)、监理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制度
    (1)、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有关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监理例会应定期组织召开,每半个月一次或每月一次,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3)、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及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设计单位或其他有关人员。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或超前的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的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7)、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情况;
      8)、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9)、 其他有关事宜。
    (5)、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准备。
    (6)、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内容包括;
      A、会议地点、时间及会议主持人;
      B、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C、会议的主要内容、决定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D、其他事项。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
      A、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准确如实、简明扼要;
      B、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C、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D、会议纪要中的议决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2、专题工地会议
    (1)、为解决合同实施中的专题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会议专题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会议;
    (3)、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4)、会议纪要应由与各方代表会签,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3、监理工作会议
    (1)、时间:每半月一次;
    (2)、内容:研究监理工作中问题,传达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及要求等;
    (3)、参加人员:由监理总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三)、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供上月监理月报一份,报告上月监理工作各方面情况;
    2、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定期或不定期向监理公司汇报工作情况;
    4、工地出现各类重在总题,不超时限地总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5、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和验收前,均须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写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质量监督部门核验或验收时参考。
    (四)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明确项目监理部人员的人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11)、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工程项目日志。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他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本专业部分;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认真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监理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的政策、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根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工作严格要求,一丝不苟;
    3、严格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四项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和监理工作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对工程以科学数据为认定质量的依据;
    5、虚心听取被监理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6、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严格的自我保护意识,熟悉安全技术要求;进入工地遵守安全纪律,佩戴安全帽和有关防护用品。
    十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计划
    (一)、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进度计划
    1、基础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年×月×日完成;
    2、主体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年×月×日完成。
    (二)、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1)、对技术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编制;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①、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②、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③、施工组织设计。
    (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十二、安全规划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 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⑦、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6.2 、安全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6. 2.1、安全控制的任务。
    第一、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控重点。
    第二、在监理部内设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第三、定期组织学习,熟悉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6.2.2、安全控制的内容:
    第一、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第二、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第三、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第四、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第五、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第八、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检查季节性(冬期、雨季、台风、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检查安全“三宝”使用及“四口”的防护情况。
    第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第十三、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第十四、经常检查场容场貌。
    6.2.3、安全控制的方法:
    第一、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第二、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第三、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第四、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第五、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十三、重点难点监理
    1、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检验;
    2、基础验槽,基础钢筋安装,钢筋锚固及搭接长度,砼的配合比及振捣;
    3、砖混结构砖、砂浆的配合比控制,砌筑方法、质量的控制;
    4、屋面、厨房、厕所防水施工的控制;
    5、电气设备安装位置的控制。



  • 2#
    • 张伟伟
    • 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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