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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应写在新《桥规》实施之初!
如题所示,近期,发现个别施工单位或检测单位在粗集料压碎值问题上有所纠结,问题焦点是,在采用新《桥规》中压碎值指标时,是否需要换算。本人曾在新《桥规》实施之初,对此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拙见如下:
1、先谈一下JTGE42-2005的问题。新规程将原JTJ058-2000中的压碎指标值合二为一,即取消掉了关于水泥混凝土类压碎值方法,统一为400kN压力稳压5s。其中在条文说明部分列出了“水泥混凝土路面用粗集料”压碎指标换算方法,即为现值*0.816-5得到。在此有些试验人员便产生异议:尚未提及桥梁用集料压碎值,所以不用换算。本人认为,就拿这个问题说不需换算的朋友,那他理解的确相当的直接到位。虽然条文中未说明换算是否适用于桥梁,但回答这个问题却似乎又非常简单。JTJ058中所列压碎值方法是以类划分的,即沥青类和水泥混凝土类用料,其方法不同,而E42中换算本质实际就是将水泥类的200kN,换算成400kN的方法,这无可非议。既然是水泥路面是混凝土,难道桥梁用的就不是混凝土了吗?
2、关于GB/T14685-2011及JGJ50-2006两标准。新《桥规》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其部分指标与国际接轨,与GB指标进一步对应。如粗细集料各指标项目均采用了Ⅰ、Ⅱ、Ⅲ类方法,与GB完全对应,现就压碎值问题进行讨论。原《桥规》中是以C50混凝土为界,上为12,下为16;新《桥规》则以三类分为10、20、30,其值与GB/T14685-2011完全一致。再看JGJ52与GB/T14685的试验方法,均为200kN稳压5s,这又与JTJ058中水泥混凝土类又完全对应,所以,不难看出,现在的指标是根据GB得到的,方法也同国标一致。
实际上,讲到这里,思路跟得上的人,已经明白我要说什么了。对,没错,你很聪明!我们的观点是一定要换算的,就因为差这200kN。E42中对压碎值方法的将水泥类与沥青类统一也算是一个质的进步,也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其变化主要为二:一是粒径变化,从原来的10--20到现在的9.5--13.2;二是压力的变化,统一为400kN。其影响结果的决定因素显然在于力值而不是粒径。因此,增加的200kN必定力求与各方法相统一,即产生了0.816x-5的换算方法。
以上所述,仅仅是本人对各规范与规程的一些见解。个人观点在于一你不要被所谓的什么权威与专家吓倒、二你的观点论据有效合理经得起推敲。本人对所谓的权威与专家的观点保持自己评论的权利。
任何时候,相信自己,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