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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表彰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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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xz8283
    • 2007-07-28

    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表彰规定》的通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color" target="_blank"> 发表评论[/color" target="_blank">
    [align=lef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广泛开展,规范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工作,提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表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全国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表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印发 表彰 规定 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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