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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西南地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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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xz8283
    • 2007-06-27

    关于召开西南地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中建监协秘 [2007] 4号


    各团体会员、监理专业分会、相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建设部共同制定、发布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并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实施该标准,帮助工程监理企业正确理解、掌握和应用好该标准,受建设部委托,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将在成都市组织召开西南地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宣贯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请参与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委组织制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的应用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
      2、研究讨论如何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6月30日,29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望江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沙河铺42号)。
      宾馆电话:028-84790000;84090016;84090655。
    三、参会人员
      各团体会员、相关地区建设监理协会负责人及部分工程监理企业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每人交纳会务费200元。
      2、联系人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庞政,电话:010-68346832;传真:010-58934507。
      (2)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理科 周密,电话:028—85080802;传真:028—85077197。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参会名额,确定本单位参会人员,并于6月28日前,将参会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理科,以便安排食宿。


      附件:1、宣贯会分配名额.doc[/color" target="_blank">
      2、参会报名回执.doc[/color"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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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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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c3t
    • 2007-06-28
    现在新的收费标准比以前高了,可是能否执行下去值得深思?
    恶性竞争日益激烈,建议国家制定一个规定或招标投标要求:即明确业主在招标时应设置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者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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