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过渡时期,这两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要注意
[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8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实施统一管理。


在新制度出台之前的过渡期间,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保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1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文件生效前发放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文件生效前发放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国家新的职业资格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以后,执行新规定



2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消除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现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以上是交通部发的通知,监理检测网公众号说明如下:



交通部实际上说的意思是:公路监理和造价工程师考试合并到住建部的全国监理和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中,在原证和新证之间如何过渡、下一步怎样考没出台政策前,原证继续有效。


而试验检测考试因收费标准未批,一直还没有明确考试时间,详细由交通职业资格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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