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的函
[字号      ]  作者:部质监局  来源: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发布时间:2015-06-02

交安监水函〔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及时掌握2015年上半年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抽检(检测)数据信息,全面了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按照《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厅质监〔2011〕297号)要求,现就报送质量检测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以及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统计分析调研问卷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5年上半年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统计信息。按公路和水运专业分别填报本地区2015年上半年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抽检(检测)数据,并打印出统计报表。数据填报路径:http://zjz.mot.gov.cn—省站用户登录—后台管理—质量监督—统计数据—公路报送/水运报送。
  (二)2015年上半年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结合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抽检(检测)数据和质量监督情况,总结分析今年上半年以来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现状,并形成报告。总结分析要注重工程质量状况的规律性分析,重点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出现合格率下降或近年来波动较大的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分析报告要包含以下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质量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质量现状分析评价、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统计指标体系》调研。为进一步完善水运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指标体系,我司起草了调研问卷(见附件),请组织本地区质监系统、专业检测机构、大型水运工程参建单位从业管理人员进行填写,各地区反馈问卷不宜少于50份(无大型水运工程项目省份除外)。
  二、报送要求
  (一)质量抽检(检测)数据的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15年7月5日。
  (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应于2015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
  (三)纸质的报表和分析报告,应加盖公章后邮寄我司。
  (四)调研问卷回收后,请及时分析提炼,形成总结性材料。7月30号前,将调研问卷及汇总分析总结一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华路2号,邮编:311215,联系人:陈妙初,电话:18958011556 邮箱:12606723@qq.com
  (五)为保障质量数据填报和分析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及联系人,于2015年7月5日前将责任部门及联系人报我司备案。
  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联系人:
  公路处:翁优灵,电话:010-65292702,E-mail:57391356@qq.com
  水运处:吴忠广,电话:010-65292707,E-mail:shuiyunchu@mot.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附件:

  1.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统计指标体系调研问卷.doc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15年6月2日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