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的通知
[字号      ]  作者:3c3t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4-10-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交科教发〔2005〕31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交函科技〔2014〕329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对拟认定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书面材料应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凡胜
电 话:010-65292859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附件:

  1. 拟认定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公示名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章)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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