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在绍兴组织召开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调整座谈会
[字号      ]  作者: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08-12
    2006年6月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服〔2006〕117号),作为目前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主要依据,对规范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试验检测服务市场,促进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因原收费标准实施已达6年多,期间取费所依据的相关要素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2008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出台后,收费的项目增加很多,另外还有如技术标准、规范的大批更新,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物价上涨、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等因素,2006年的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为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应浙江省广大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要求,去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研究决定启动浙江省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调整相关事宜,经过一年多的基础工作,形成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报批稿,4月份,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报省物价局。
    6月24-25日,浙江省物价局在绍兴组织召开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调整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浙江省交通建设监理行业协会,浙江省主要甲、乙级试验检测机构,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邀请专家。会议充分听取了各检测机构、服务对象和邀请专家意见,就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讨论。会议认为: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十分必要,对有序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检测市场、规范企业收费行为、促进检测行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准类别排序可行,内容比较齐全,价格相对合理,基本能满足目前浙江省交通建设检测市场的要求,待有些参数价格作进一步修正、完善和明确后应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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