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局强化安全监管实行“十个一律”
[字号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9-08-26
   8月20日,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长江全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会议宣布全面实施“十个一律”的安全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

 

   “十个一律”分别是:一是对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客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及载运危险品和砂石的船舶,一律停航整顿。二是对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船舶和船员,一律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三是对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航运公司,一律停业整顿。四是对一年内发生三起及以上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航运公司,三年内一律不得批准新增运力。五是船舶管理公司管理的船舶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对船舶管理公司一律停业整顿。六是对夹带危险品上船的滚装车辆驾驶员,一律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按规定上限处以罚款。七是对滚装车辆夹带危险品上船的滚装码头经营人和安检人员,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八是建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停业整顿的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一律纳入“黑名单”,对社会公示。九是建立安全警示谈话制度。客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及载运危险品船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其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一律到主管机关接受安全警示谈话。十是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调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开展安全管理责任调查,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渎职失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设18个分会场,长航局系统各单位、沿江省市港航管理部门、航运企业(含所有滚装船公司、集装箱船公司)、港口企业(含所有滚装船码头、集装箱码头)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长航局局长唐冠军表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重拳出击、尽快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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