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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1】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与通途路桥工程总公司签订公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200万元。通途路桥工程总公司将施工任务下达给该公司的第二分公司承担。事后,第二分公司又与海天建筑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由该建筑公司分包部分路基的施工任务,合同金额660万元。合同工程于2009年4月20日正式开工。2009年6月10日交通主管部门在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海天建筑公司承包工程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其停工。该建筑公司不予理睬。6月24日途通路桥工程总公司向海天建筑公司下达停工通知,责令其停工。该建筑公司不服,以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并有营业执照为由,于6月29日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第二分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应承担毁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试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例中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是否有效?若无效,请说明原因。
2.无效合同应由哪个机构确认?
3.交通主管部门是否有权责令海天建筑公司停工?
4.该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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