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波等9人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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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经审核,王文波等9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王文波等9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王文波等9名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上报机构 姓名 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1河北 王文波 衡水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031108 0005041
2黑龙江 王丽泉 齐齐哈尔市佳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081135 0001660
3山东 许冰 青岛海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53307 0006597
4湖北 熊艳 武汉宏图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77007 0005891
5广东 刘穗杰 东莞市东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92983 0006032
6广东 卢宇宁 珠海蓝唯中伯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A244012268 0005943
7广东 石小沫 中山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90134 0003963
8陕西 高军 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168 0006186
9陕西 刘华 陕西唐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A261002339 0006502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