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完成2009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

[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9

关于请及时完成2009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各有关省级质监站(局):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46号)的有关要求,以下监理企业(见附件)需完成资质的定期检验,请你站(局)于2009年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将甲、乙级及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核查情况和检验结论建议报部质监总站。

联系人:胥云,联系电话:(010)65292701,邮箱:xuyun@mot.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质监总站水运处,邮编:100736。

附件:2009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的监理企业名单

部质监总站水运处
2009年9月8日


附件:

2009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

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监理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省站
资质许可等级
备 注

1
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湖北
水运工程甲级

2
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华申信联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
水运工程甲级

3
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
水运工程甲级

4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
水运工程乙级

5
湛江市碧诚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
水运工程乙级

6
江苏智科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原名徐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
水运工程乙级

7
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
长航
水运工程机电专项

8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
北京
水运工程机电专项

9
南京公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
水运工程甲级、水运工程机电专项